都有哪些重大疾病可以使用公积金您知道吗
可能大家都知道,患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具体哪些病种是符合规定的,有些朋友不是很清楚。近期,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和救助作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职工及其家属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扩大了可提取范围。在原来只限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提取情形,以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
二、增加了可提取病种。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病种在原来5种疾病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种疾病。目前,我市可提取公积金病种已达到11种。这11种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注意:提取金额根据医疗费用支出(个人承担部分)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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