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大连市医保缴费比例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20号),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征期限4个月,即20220年2月至5月,从6月份起,恢复正常缴费比例,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