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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二次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首先进行支付,当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比较高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都有相应的政策对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费用进行补充支付,以此来减轻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可以简单将这项待遇称为“二次报销”待遇。下面针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分别说明。

1、职工医保

保内自付累计额超过1万元,启动“二次报销”,即职工医保个人负担过重补助。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和住院费用中,个人支付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超过1万元时,职工基本医保会对参保人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按照40%的比例予以二次报销。但转外就医不享受此项补助。

2、居民医保

保内自付累计额超过2万元(2021年度),启动“二次报销”,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同时会享受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的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021年度起付线为2万元)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对超过2万元以上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其中,05万元(含5万)的费用,报销60%510万元(含10万)的费用报销65%1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

“二次报销”待遇自动启动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申请。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都采取直接结算的方式,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保内费用一旦达到二次报销线,二次报销程序都会自动启动,并会在患者当次出院时与其他医保支付的费用一并结算,结算的金额会体现在出院结算单上。二次报销待遇不需要患者自行申请,我们的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自动启动二次报销,所以患者不用担心存在漏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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