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市对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其上限为29949元。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4-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9949元。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若月平均工资额低于工资标准的,则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当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应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额。
相关解释: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办理程序: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与缴存比例的调整均可以通过网上申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进行办理。
对尚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营业网店办理。(文章转自: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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